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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一医院关于绿化管理及花卉租赁服务市场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4 10:34:52    本文出处: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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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一医院拟采购绿化管理及花卉租赁服务,为保障采购工作公平、合规、实操性强,现向社会公开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绿化养护、花卉租赁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

2. 投标机构须对清单内内容出具报价,报价需列明每一单项费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 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机构正式员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报名材料;

4.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2.1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

以医院东街院区、老年医院、城东院区实际绿化养护面积、花卉租摆盆数/株数为计量依据,双方每月联合现场确认,作为服务及结算凭证。

2.2 服务内容

负责东街院区、老年医院、城东院区院区内所有绿化区域的日常养护、整改提升及全院花卉租赁、摆置、养护服务,含节假日、重大活动花卉免费布置。

2.3 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 服务技术保障:按本询价公告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执行,供应商需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方案;

2. 服务人员组成: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绿化养护专职人员等合计不少于10人(另人员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量动态增加,以确保能及时完成业主的应急处突事项。)

3. 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供应商须具备同步作业能力,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需提供设备清单或承诺函(包含绿篱机、高枝剪、喷药消毒机、落叶吹扫机等必要设备);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院区自动化节水浇灌系统优化提升,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2.4 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2.4.1 日常养护基本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绿化树木、草坪的定期除草、松土、培土、施肥、浇水、修剪、整形、防病、除害虫、补种、移植、防寒、防台风、卫生、安全维护等。每日在医院上班前打扫绿化地,清理废品垃圾,保持卫生整洁。逢年过节不休假,肥料、农药、养护工具等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4.2 作业要求

1. 草坪地被养护要求

植物整齐,覆盖率≥95%;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300天,暖季型草≥210天;

地被植物四季常绿,无人为践踏、空秃、黄土裸露;

修剪后高度控制在4~6厘米,平面整齐均匀,基本无杂草;

斑秃黄萎低于5%。

2. 树木养护要求

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均匀;

乔、灌木每年修剪2遍以上,内膛通风透光;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落叶树正常季节叶片保存率≥90%;

3.东街院区大门口树干高,落叶宽,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修剪(时间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5日内安排吊车修剪),此费用已包含在总费用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 花卉养护要求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无缺枝倒伏;

及时清除枯萎花蒂、黄叶、杂草,每年施基肥1次;

病虫害防治到位,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色彩艳丽。

5. 病虫害防治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各类病虫害发生低于5%;

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介壳虫不超过1头;

重点防治“五小、二病”及蛀干性害虫,虫害叶片每株不超过3%。

2.4.3 项目过渡交接要求

项目交接期间,服务范围内所有枯死苗木、花卉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补植;

上一供应商已撤走的花卉位置,由成交供应商按要求补植摆放,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2.4.4 应急保障要求

自然灾害(台风、暴雨等)及突发事件发生时,30分钟内负责人到达现场,台风来临前对乔木进行支撑固定,灾后立即清理断枝、扶正绿植;

因不可抗力(如12级及以上正面登陆台风)导致大面积绿植受损,双方可协商灾后恢复费用分担方式;

建立24小时服务联动电话,做好应急方案及事件记录。

2.4.5 重大活动与节假日保障

“创卫”“文明城市创建”等评比活动前,组织突击性服务,一日一检,及时整改问题;

重大活动、会议及法定节假日期间,按采购人需求免费提供公共场所花卉布置,并做好值班值守。

2.4.6 花卉租摆作业要求

保证观赏植物长势良好、无尘无虫,艺术插花造型优雅,常换常新;

每周定期养护,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植物,租摆数量调整需经采购人通知确认。

2.4.7 绿化规划及补种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制定绿化规划及露土区域补种方案;

因养护不当导致花木死亡的,免费补种;露土区域接到通知后,灌木3日内、乔木7日内完成补植。

2.4.8 其他要求

服务期间绿化面积增加,服务费用不增加;

树木死亡率≤1%,移植成活率≥90%

成交人在入驻后应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结合医院现状,制定完整的绿化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养护方案、应急保障方案、花卉租摆方案、考核方案、处罚措施等)。

2.4.9成交人应遵守医院院感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如因违反医院规定造成损失,成交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4.10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三、项目价格要求

该项目最高限价为490980

四、失信供应商处理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若开标后查实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以上行为并刻意隐瞒,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五、公示时间、报名地址及递交材料

1.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7个日历日;

2. 文件递交地点:城东院区一期住院部一楼总务科;

3. 递交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联系方式、报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与总务科联系。

六、报名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5359596000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6年2月4日

附件:报价表

绿化管理









序号

院区


绿化范围


每月报价


年报价

备注

1

东街院区


院区内所有绿化区域



2

老年医院


院区内所有绿化区域



3

城东院区


院区内所有绿化区域





合计:


花卉租赁









序号

花卉品种

预估数量(盆)


备注


报价

小计

备注

4

小型

350


高度50cm以下


5

中型

350


高度50-120cm


6

大型

100


高度120cm以上




合计:

本项目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手捧花,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预计不超过100束。(供应商须按详细报价表中内容填写分项报价(含单价),否则响应无效)









总报价(1年):


















注:1)本项目清单作为供应商计算投标报价的依据,结算面积及养护期限以采购人实际移交的为准。

2)妇产院区目前未开放,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适时对妇产院区绿化进行养护;若妇产院区重新启用,则成交供应商应对该院区绿化进行常规养护,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3)花卉租赁每月由采购人经管人员与成交供应商核对确认数量后按时结算。